刊登日期: | 2018/6/6 |
發文日期: | 2018/6/6 |
發文字號: | 府農輔一字第1072512741號 |
主旨: | 修正「雲林縣政府輔導農民團體發展經濟事業補助作業要點」第七點、第九點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檢送修正「雲林縣政府輔導農民團體發展經濟事業補助作業要點」1份。 二、副本抄送本府行政處請協助刊登本府公報。 |
正本: |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、保證責任雲林縣農業合作社聯合社本縣各社場(各社場請縣聯社轉知)、雲林縣農會、本縣各鄉鎮市農會、本府各單位(本府農業處除外)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 |
副本: | 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)(含附件)(含附件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(含附件)(含附件)、本府農業處(含附件)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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